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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中国宁波网列为我市国家投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通知 2009-8-18
 
 位置:招标平台 > 直接发包

适用范围:

1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额投资建设的未涉及社会公众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总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下至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并且勘察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内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3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

5、《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6、《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7、与建设工程发包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需具备的条件:

1、立项已经批准;

2、建设用地范围已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3、具备场地地形地貌图及相关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分布图等资料。

携带资料:

1、《工程勘察直接发包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发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6、勘察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7、《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正、副本共6份。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二)建设工程设计直接发包

适用范围:

1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额投资建设的未涉及社会公众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总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下至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并且设计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内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3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令)

5、《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6、《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7、与建设工程发包有关的法律、法规。

需具备的条件:

1、立项已经批准;

2、建设用地范围已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携带资料:

1、《工程设计直接发包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发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6、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拟派主设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正、副本共6份。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三)建设工程监理直接发包

适用范围:

1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额投资建设的未涉及社会公众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总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下至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并且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内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2号令)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6、《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7、与建设工程发包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需具备的条件:

1、立项已经批准;

2、建设用地范围已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3、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

4、勘察、设计已经发包;

5、具备监理发包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携带资料:

1、《工程监理直接发包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建筑总平面图;

7、《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或《勘察设计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8、发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9、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业绩登记本原件及复印件;

10、《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正、副本共6份。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四)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

适用范围:

1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额投资建设的未涉及社会公众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总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下至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并且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内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5、《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6、《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7、与建设工程发包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需具备的条件:

1、立项已经批准;

2、建设用地已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3、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

4、勘察、设计已经发包;

5、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应落实工程暂估造价的50%以上,工期超过一年的应落实工程暂估造价的30%以上);

6、有施工发包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携带资料:

1、《工程施工直接发包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建筑总平面图;

8、《工程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勘察设计直接发包备案表》;

8、发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9、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工作手册原件。

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副本共6份。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