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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慈城古县城海绵城市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8年02月12日 09:43: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慈城古县城海绵城市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北区发改基2018【302】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海绵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融资解决。建设单位为宁波市江北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项目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区域为慈城古县城、慈湖中学、慈湖村。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环湖路污水管新建工程,慈湖中学海绵化改造,慈湖综合整治工程,合流污水溢流污染调蓄控制工程,古县城管网检测、疏通、修复及内涝积水点改造工程。

工程造价(建安部分不含勘察设计费暂估):7718万元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其中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具体含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管理服务、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决算报审、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专项咨询服务、协作财务工作等;其中专项咨询服务含监理、项目过程中的招标代理(除已完成的设计、施工招标以外)、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工作内容含预算编制或审核、过程跟踪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及决算编制等),其中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壹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壹个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期限:自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列入《宁波市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试点企业、试点项目以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名单》和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壹级(甲级)及以上资质中的任何一项;或由①和②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男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17年10月、2017年11月、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且符合承诺书要求。

3.3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管理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近五年(2013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结果反馈)表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在201838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管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申请,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7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将在公示前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8其它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 投标受理及携带资料要求

4.1投标受理时间为201821220182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时,2:00~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

4.2投标人报名携带资料要求:

(1)前往办理投标报名的交易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若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及模糊不清者,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通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8 年2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

4.4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补充公告的书面材料扫描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自行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6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形式①: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单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 咨询电话: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备注:1、以上投标担保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担保采用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3129时30分00秒,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bggjy.cn)网站、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和慈城政务网(www.cicheng.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幢楼2楼

联系人:何意琳        

电话: 0574-87565555-9830、13486688664  

传真: 0574-87158610